社區活動訊息
男子擦撞說「我沒事了」就離開 美眉騎士超傻眼
2018/10/02


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隊員林庭宇,當天獲報復興路五段與練武路口發生交通事故,趕往處理時19歲的何姓女騎士說,剛剛從復興路往自由路方向行駛,此時突然另輛機車從練武路口騎出來,雙方因發生擦撞導致她的機車右側車身車殼破損,所幸無受傷。

未料當下對方居然僅留下一句話:「我沒事了」就離開,讓她當場超傻眼一時會意不過來,僅能無助地看著對方離去;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,根據肇事的機車車牌以車追人,前天通知54歲的李姓騎士到案說明,他辯稱雙方擦撞後發現何女一直望著他,以為對方也沒事,才會跟對方說:「我沒事了」就將機車騎走。

分隊長蔡興邦表示,李男因故於路口與人發生交通事故,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,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,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;逃逸者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,肇事雖無人受傷,李男仍不得離開現場,該逃逸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。

 

引用來源網址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25657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