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注意事項 |
「緊急事故請打110、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-7516198,將有專人為您處理」 |
,有關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得至本局「交通申訴信箱」辦理。為積極處理、迅速回 |
應您的建議、投訴或陳情事項,請您就陳情內容或警政興革事項提出具體建言, |
來信內容若為無端謾罵、非理性個人情緒抒發、與警政無關之廣告信件、新聞剪 |
輯等,本局將視其情形予以存查處理。民眾利用本系統信箱陳情時,如有冒用他 |
人郵件、身分、電話等個人資料進行陳情,經查證屬實者,本局將視其情形,依 |
法處理;其抒發情感理應有所節制,並應避免不實之情緒批評及惡意攻訐謾罵等 |
情事,如有涉及毀謗、誣告者,應負相關法律責任,特別提醒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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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使用說明 |
凡您對於本局各項警政工作、為民服務事項及本站有任何的意見,均可透過 |
本信箱反映,只要您輸入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E-MAIL信箱及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 |
、反映主題、內容及驗證碼,再按(新增存檔)送出後,系統就會自動給您一個 |
「案件編號」及「認證碼」,並請您務必記下以利日後案件查詢之用。查詢案件 |
時,案件編號、身分證字號、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、電子信箱請擇一輸入,並配 |
合認證碼查詢。本信箱設有檔案上傳功能,一次最多可上傳3個檔案(加總請勿超 |
過30MB)。填寫基本資料時,請您務必留下正確的聯絡資料(本局對陳情人身分 |
及資料絕對嚴予保密),若無具體事證,本局將不予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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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處理流程 |
本局「局長信箱」及「民眾意見信箱」均透過本系統(民意信箱系統)處理 |
,本局信箱收到民眾的陳情信件後,即由本局秘書科負責分信,再交由相關單位 |
處理,相關單位收到後即刻儘速處理並回復處理情形(約3個工作天),如因案 |
件複雜或需要函請分局查明事實無法及時結案者,除依上述期間內回復外,至遲 |
應在30日內辦理結案並再次回復,並提供陳情民眾查詢處理進度及內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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